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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前线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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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鹧鸪关已经被东北军占领,关隘的顶端树立着黑色虎旗,几个绣着‘戚’字的大旗迎风飞舞,城头上的东北军将士正严阵以待。

    远处一阵轻骑掠过,四五骑的蒙古哨骑迅猛驶来。

    关隘顶端的守军见状,立刻如临大敌,驻守在城头上的是戚家军,戚家军在上一次宁远会战中,全军覆没,主将戚金战死疆场,其余将士全都阵亡,无一人投降。

    好在,戚金将一部分骨干军士留在了东北军,目的很明显,他知道自己此去,必然是凶险万分。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戚金只为了心中的志愿,哪怕是死,也绝不回头,临行前,戚金曾跟陈金说过,“此去若是难回,请替我将戚家军的大旗重新举起来。”

    陈金含泪点头答应。

    如今的戚家军已然重新建立起来了,戚文,戚武重新将戚家军撑起来了,如今的戚家军比当年的戚家军丝毫不逞多让。

    戚家军作为东北军的主力部队之一,装备自然是最好的,所有戚家军的军士皆是外罩铁甲,内衬锁子甲,就连辅兵也都是一层棉甲。

    最重要就是戚家军的‘拿手好戏’了,火器,如今的戚家军皆是一水的燧发火枪,这个年代,o洲的蛮子也只不过是扛着鸟铳,缠着火药带。

    大明王朝的戚家军是清一色的步兵,除了数百亲卫队有战马之外,其余全部步行,可陈金有的是战马啊,不但给戚家军装备了近千人的火器骑兵,还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战马,可以说,如今的戚家军属于骑马步兵。

    这倒是有点像唐朝的军队了,在唐朝的时候有一支军队,外表上除了军士高大体壮之外,看不出和任何骑兵部队的区别,但是一旦到达战场,一切就变了。

    这一支部队,首先是要下马,之后在披甲列阵,手里握着长达两米的武器,把后端定在土地上,然后武器前端斜指天空。

    但是这支军队的特殊性是因为他骑马,如果说是骑兵,到达战场不应该下马,并且马匹在任何时候都是稀缺资源,骑兵也是任何朝代的精锐部队。

    一支下马作战的部队,那就是步兵,为什么要骑马呢那是因为要节省体力,这支部队的唯一不同之初就是需要在战斗发生之前尽可能的节省体力,因为在战争中,这支军队是非常耗力气的。

    这支军队下马之后首先是要穿上重恺,就是那种几十斤重的铠甲,还有可能要穿几层,之后还要拿起自己的武器,那把重达二十斤的大刀。

    这只军队是为了对付骑兵的,他并不是要阻挡骑兵,与大多数步兵的长枪如林的用人命来组织骑兵冲锋的方式不一样,而这支部队是为了消灭骑兵。每当骑兵冲锋岛这支部队跟前,这些士兵只要舞动自己手中的长刀,就能把骑兵化为肉泥,人马皆碎!

    这支部队的名字叫做陌刀军,因为手中的武器叫做陌刀。陌刀是唐朝时期的重步兵专用作战武器,为了对抗四周的游牧民族骑兵,专门设立。并且陌刀重二十斤左右,想要舞动起来的话是需要很大的力气。

    所以这支部队在战斗没开始的时候都是骑马。

    为了节省自己的体力,在到达预定战场之后,先是要下马把重恺穿好,之后列阵迎敌。如果是遭遇战的话,笔者认为这支军队就没有太大的左右,重步兵的功能就是防御跟杀伤。【¥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因为盔甲和武器的沉重也让这只军队没有灵活性,但是想一想几千人穿着重恺,然后手中拿着两米的大刀,然后一边挥舞一边徐徐前进,这种压迫感跟杀伤力,是一般军队不能比拟的,即使是重骑兵也没有这种强烈的感官。

    陌刀是唐朝四种军刀中的一种,也是最长最重的一种,基本上除非陌刀军其他的人根本不能使用,虽然唐朝将领多用长兵器,但是用陌刀的还是比较少。

    唐朝最有名的陌刀将军应该就是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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